目前,各類國標針對固定源廢氣規定的“監測孔開孔位置、爬梯要求、標志牌設置”等條款存在差異,且當前排污口規范化新國標尚未頒布,對規范化工作造成困擾。經開區在總結多年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并通過對新國標征求意見稿的學習理解,梳理問題解決思路和方案,穩步推進固定源廢氣排污口規范化問題整治工作。

固定源廢氣手工監測國標GB/T 16157-1996、HJ/T 397-2007及后續引用上述國標的各類監測標準,都規定開孔位置執行“前6后3”原則。煙氣在線監測國標HJ 75-2017以及后續HJ1013-2018等在線安裝標準都執行“前4后2”原則。2023年生態環境部發布《固定污染源排放口監測點位設置技術指南(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在其編制說明中充分論述了執行“前4后2”能夠保證監測斷面流場分布均勻程度的技術可行性,并規定未來該標準發布后現行所有國標中的固定污染源監測點位設置要求均按照“前4后2”執行,征求意見稿與地標DB12/524-2020要求一致。
因此,我區在處置當前排污口規范化整改工作中,推動企業參照執行“前4后2”開孔原則進行整改。

國標HJ 916-2017規定了“監測平臺高于地面5m時,應有Z字梯、旋梯或升降梯通往監測平臺”。HJ 75-2017規定“平臺離地面高度≥2m時,應有通往平臺的斜梯(或Z字梯、旋梯)”。天津市VOC地標DB12/524-2020則明確了“監測平臺與墜落高度基準面之間距離不小于 2 m 時,應安裝鋼斜梯、轉梯到達監測平臺,不得僅設置鋼直梯”。
綜合上述要求,我區統一執行“平臺豎直爬梯的禁止建設高度是≥2m”的爬梯建設原則。

《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技術要求》(環監〔1996〕470 號)、國標HJ 91.1-2019及《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均提出過排污口應設置標志牌立標建檔的管理要求,但均未規定具體安裝位置及信息填寫規范化要求。因現場監測時每次都需要從標志牌上核實監測點位、監測斷面尺寸(現場錄入儀器計算排風量)等關鍵信息,因此征求意見稿詳細規定了“廢氣監測點位信息標志牌優先安裝在工作平臺上方對應的廢氣煙道上,如煙道表面不具備安裝條件,則標志牌可以立柱形式安裝在工作平臺上”的安裝要求及信息填寫規范性式樣。
綜合上述要求,我區統一執行“標志牌安裝在測孔附近位置、核實測點編號和監測斷面尺寸后規范性填寫”的設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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